湘建建函〔2017〕225号
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建设局)、财政局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、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,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,
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对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现将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
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7〕138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
2017年7月17日